第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著名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如何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劳务派遣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第三,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
首先,有资格进行劳务派遣的机构.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作为劳务派遣机构,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一方面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工人的需求,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向用人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确保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确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有别于其他企业法人所经营的特殊职能。
为经营好这些特殊业务,劳务派遣机构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就要始终坚持“一手托两家”,顾及好相关各方的责、权、利。通过一系列认真细致的规范运作,赢得劳务供需双方的认可和欢迎,以良好的社会信誉推动劳务派遣制的良性发展。
应当说,劳务派遣制的这条好处,对往往处于弱势位置的人才个体来说,更具有特别的意义。当然,处于弱势位置的有时可能也会是用人单位。避免有可能成为弱势方的责、权、利受到损害,接受人才派遣制可能是人才供需双方的一种理想选择。
人才派遣: 是一种新性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求,
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后,用工单位与人才派遣组织签定《人才
派遣协议》,人才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
系。
1.管理便捷转移风险: 派遣人员的人事、后勤事务管理均由人才派遣机构承担。用工单位在使用人员
时,只需按工作任务需要进行管理、考核即可,解除了因工作以外因素带来的困扰,转移了企业用工
风险。
2.减少劳动纠纷: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3.避免人才流失: 避免人才流失,用人单位不必担心“跳槽”。让人才由“为我所有”发展到“为我
所用”。
4.减少事务性工作: 通过派遣可以把诸如招聘、培训、考核、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
非核心性的事务性工作捆绑外包,有利于客户的人力资源部门集中精力投入到更为重要的人力资源规
划、培训和开发等核心性工作,进一步增强客户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减负,促进客户发展。
5.增强企业单位用工弹性: 随业务增减而增减;派遣服务可为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同时使企业用人
管理平台提高,使用供应商式管理将为企业解除基础性人才之忧,为人才梯队建设平台,有利于多元化
企业文化的建立。
6.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用工及管理成本,从招聘至辞退环节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谓降低用
工成本,不应理解为降低员工工薪金为目标,而应以从招聘、培训、员工人事行政事务手续等各个环节
所发生之综合费用进行有效控制为目标节约用工及管理成本。派遣机构的专业化服务使客户省去了找招
聘、公共培训、劳动争议处理、档案管理、社保办理、员工日常管理等方面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
力,而派遣员工的薪酬福利成本相对压缩,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正式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1、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当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将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维护劳务人员的权益。同时,人力资源派遣机构也是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沟通的桥梁,有利于避免或解决劳务人员在工作中与用工单位可能产生的冲突或矛盾。
2、基本社会保障得到解决
3、就业机会增多:人力资源派遣机构面向广大的用工单位,可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渠道。
4、降低就业成本:免费为员工服务,提供最佳就业选择,减少失业周期。
5、积累工作经验
6、服务更为全面周到,有利于个人职业发展及规划。
7、有利于提高劳务人员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