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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增减员申报流程
二、社保补缴申报流程 ![]() 正常参保后人员,如需补缴分两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领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一)转入流程 ![]() 提供资料(客服部提供): (二)转出流程 ![]() 一、工伤保险流程
![]() 二、工伤认定申报
提交资料:
(一)、一般资料(客服部提供)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等; (二)、特殊资料(视不同情况而定)(客服部提供)
1、 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三、工伤保险指引 提交资料:
(一)、一般资料(客服部提供)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特殊资料(视不同情况而定)(客服部提供)
(1)失踪的 一、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 二、待遇标准
失业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选择申领或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一)城镇户口失业人员 1、享受期限 a、缴纳失业保险费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4年以上,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b、 重新就业后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2、发放标准 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二)农民合同制职工 三、失业保险申领
(一) 失业人员A、 提交申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负责人) 2. 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劳动部门,按要求办理。 (二) 农民合同制职工 A、 提交申报资料 1. 暂无此待遇。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两个月以上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提交申报及流程
(一) 生育备案女职工在怀孕 10 周之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 由员工本人提从资料(结婚证、准生证、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的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 明后,到社保范围内医院,建立《计划生育孕妇产手册》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二) 生育待遇及医疗费报销(异地分娩)生育待遇申领 1. 流程: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一年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超过一年的,不予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2. 生育现金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a、社会保障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 b、身份证(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c、参保人本人的当地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账号(中、农、工、建) (1-3项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 (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结婚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有效发票及票据 (收原件) 7、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产检、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 ) (收原件)不是本地的人员,需提供员工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收原件) 8、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同意其异地分娩) (收原件) 9、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总清单 (收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 (验原件,收复印件) 11、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室】 (收原件) (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分娩记录或的手术记录) 备注:长期派驻外地参保人须由出示以下证明,并由单位代办人代为办理; 1、现居地或分娩当地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及其联系电话; 2、所属参保单位外派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正常缴纳保险,外派时间,常驻外地从未居住深圳,本次分娩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正常缴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就医
(一)、流程![]() (2)异地就医申请提交资料(客服部提供) 1. 《派遣员工工作的证明》; 2.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3. 5人以上需填写人员名细表,单位盖章。 4. 身份证、本人劳动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政府部门开具的驻外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6. 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半年以上)原件; 7. 异地就医记录册(需有定点医院、当地医保局盖章及贴小一寸相片)(原件)。 (3)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客服部提供) 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就医登记后,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以下资料向所属社保局提出报销申请,逾期不予报销: 三、 门诊费用报销资料:
1、 参保人劳动保障卡(验原件)2、 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3、 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4、 门诊病历(包括病情介绍、疾病诊断、用药或治疗方案)(验原件、收复印件) 5、 相关检查报告单(验原件) 四、 住院医疗报销资料:
1、《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2、参保人劳动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 4、医院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复印件) 5、医院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6、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抱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表、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加盖医院公章) 7、 本人当地开户存折或银行卡(限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参保人劳动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存折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非深户人员异地就医不需备案
参保人常住异地参保人员,在当地县及以上人民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以下资料向所属社保局提出报销申请,逾期不予报销:住院医疗报销资料: 1、门诊病历 (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 ( 收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3、有效发票 (住院收费收据及发票) (验原件,收复印件) 4、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 5、疾病诊断证明书 (收原件) 6、单位证明(在职员工) (收原件) 7、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本人本市银行存折(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 (验原件,收复印件) 9、代办需提供,由参保人委托的“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 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 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确定 1)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缴交比例+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 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2)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 资金管理中心于每年6月30日进行公积金结息,并打印结息单。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领取《贷款申请表》->信贷科提供贷款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与信贷科签订借款合同并填 写贷款转存小票->中心委托银行放款->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 为4.41%,比现行的商贷利率5.51%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 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 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一、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1)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 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 同样是年限是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 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2)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 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 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 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二、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灵活方便。 (1) 还款方式灵活: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 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2) 提前还款方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3) 数额灵活,便于资金掌控。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或5万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 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 (4) 次数不限,可按月提前还款。商业贷款对于提前还款次数有的有明确规定,如1年仅能提前还3次款。而公 积金贷款则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还款机会,贷款人甚至可按月随时调整自己的提前还款额。 (5) 先冲本金,降低利息总额。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所冲金额包括部分本金及部分利息。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 款,其金额全部冲抵贷款本金。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最终还款利息总额会远低于商业贷款同等金额提前 还款后最终的利息总额。 (6) 预约方便,无需书面文件。商业银行提前还款,不仅需要提前数月电话预约,有的甚至还需要贷款人提供 书面文件,非常不便。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致电预约即可,电话调整提前还款额无需书 面文件。 三、 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 (1) 贷款成数高,首付压力小。商业贷款最高一般只能贷到七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最高可 贷到9.5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小。 (2) 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高只能贷到25年,而且大多数二手房最高只能贷到20 年,月供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高可达30年,月供压力较小。 (3) 房龄限制较灵活。商业贷款对于房屋年龄的限制有严格要求,大部分银行对于85年以前的房屋不予贷款, 并且贷款年限随着房龄的增长而降低。而公积金贷款对于房龄的限制较为灵活,房龄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超过50年 即可。 (4) 各区县房屋皆可贷。商业贷款一般只对北京市城八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贷款,远郊区县的房产审核极 为严格。而公积金贷款除对城八区房屋放贷之外,也能对北京市远郊区县的房屋进行放贷。 (5) 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商业贷款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必须小于65岁,而公积金贷款则对借款人年龄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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