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积金的恭喜了!上限调整为31362元!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近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发布重要提醒

↓↓↓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

下限标准依然按照原“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主城区2100、郊县城区1970元执行。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9〕2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和《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现将2024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01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02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元。

03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04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05 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调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调整工作原则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温馨提示:各缴存单位记得及时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并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哟~

 

具体调整内容

 

1.根据上一年度成都市城镇的平均工资显示,成都市公积金2024年缴存基数上限标准由29353元调整为31362元

2.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成都市公积金基数下限为2100元(主城区)和1970元

3.缴存比例在5%-12%之间,单位可自主调整比例;

4.政策文件发布,公积金基数上限、下限调整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来举个例:按照缴存比例12%来计算,月缴存基数为31362元,那么个人部分缴纳金额为:31362*12%=3764元/月;单位部分缴纳金额为:31362*12%=3764元/月;单位月缴存金额+个人月缴存金额=7528元/月

文件中的数据来源说明:

1、上限标准是依据6月25日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市平数据中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5448”,31362即为此数据折算而来。

2、下限标准是执行的上年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其它提示:

1. 如何调整员工公积金基数,登录公积金网厅,点击“缴存基数调整”,输入员工最新缴存基数即可。

2.现在申报公积金人员新增,基数就要按照新基数申报

3.文件要求:基数申报调整及补缴操作尽量于2024 年 7月 31 日前操作完成。

 

 

 
关注我们
会在第一时间将劳动人事的政策讯息
及时推送给你!

点赞在看安排起来

也可以顺手转发告知给周边的的朋友

本文来源 | 武侯发布、天府发布、轻人事,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后台删除。

 

 

服务升级
 

 

 

↙点击「阅读原文」,即刻获取“补充雇员服务方案”!

 

首页    政策咨询    有公积金的恭喜了!上限调整为31362元!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NWES

资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