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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2018年12月缴纳社保费相关事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为确201911日社保费征收主体由人社部门平稳有序移交到税务部门,现将201812月缴纳社保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210日前

通过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在1210前存入足额资金,确保代扣成功。

1217日前

通过柜面刷卡缴费、网上经办大厅缴费、自助缴费一体机缴费及银行柜面代收缴费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在1217日前完成缴费业务。

 

附: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812月缴纳社保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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